[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
準備工作
防護工作
拆除作業工作
拆除物分類工作
在拆除物產生時立即將可再使用和可再生利用之材料自其他拆除物中分離,且於工程施作時併同進行;若具有足夠腹地,應規劃適當之堆置區域,並妥善貯存維護。
維護交通工作
安全衛生管理工作
環境保護工作
水污染防治:
空氣污染防制:
營建業主於營建工程進行拆除期間,應採行下列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之
噪音和振動管制:
資訊來源:內政部營建署